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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科学技术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示范区科技局是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加挂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牌子,与示范区科协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科技创新、技术创业及知识产权、科协等工作。

1.贯彻执行科技发展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战略,拟订示范区科技工作、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中省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组织实施示范区科技计划,制定和发布科技计划指南。

3. 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管理;指导科技服务业发展,促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

4.负责指导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负责示范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开展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工作。

5.负责统筹推进示范区面向旱区的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和管理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负责示范推广基地发展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示范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旱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合作。

6.负责拟订示范区技术创业有关政策、规划,组织管理种子孵化资金项目,承担创业团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负责指导农业科技培训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战略,拟订示范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组织推动示范区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10.负责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11.负责示范区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12.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实现示范推广面积8900万亩,示范推广效益220亿元,新建示范推广基地25个。新增科技成果及专利申报1500项。培训农村实用人才4.5万人次。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7亿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杨凌示范区科学技术局本级(机关)决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示范区科技局(含示范区科协)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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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不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本部门预算不涉及扶贫项目和扶贫项目资金。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0,353,964.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64,700.00元、上年结转1,060,147.70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1,329,117.00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35,414,035.3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收入减少;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0,353,964.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964,700.00元、上年结转1,060,147.70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1,329,117.00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35,414,035.3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预算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35396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64,700.00元、上年结转1,060,147.70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1,329,117.00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35,414,035.3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0,353,96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353,964.7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20,353,964.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预算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353,964.70元,较上年减少35,414,035.3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经费,减少了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压缩了创业孵化科技三项费及知识产权专项、示范推广专项、四个中心运行维护费等专项资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53,964.70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60101)4,053,964.7元,其中人员经费1,529,700.00元,公用经费135,000.00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389,264.70元。较上年增加2,625,964.7元,其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26,700.00元,公用经费增加10,000元,专项业务经费增加2,389,264.70元。原因社保、公积金等经费有所调整,单位增加2名聘用制人员,同时将上年结转资金和上年实户资金余额纳入了预算专项业务支出。

(2)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060404)11,000,000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均为0,专项业务经费11,000,000元。其中创业孵化科技三项费及知识产权专项2,000,000.0元,示范推广专项2,000,000.0元,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7,000,000.0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专项业务费25,000,000元。减少原因为调整了专项经费,压缩了创业孵化科技三项费及知识产权专项、示范推广专项经费。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5,300,000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均为0,专项业务费为5,300,000元。用于院士科研专项、西部发展研究院经费、四个中心运行维护费、老年科学技术协会经费、科协工作专项。与2018年相比,减少专项业务费1,040,000.0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压缩了西部发展研究院经费、四个中心运行维护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53,964.70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529,700.0,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26,700.0元,原因是2019年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较2018年略有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8,524,264.7元,较上年35,800,735.3元,原因主要是减少了专业经费。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35,000.0,较上年增加10,000.0元,原因是2019年单位新增2位聘用制人员,因而增加了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8,389,264.7,较上年减少35,810,735.3元,主要是减少了专项经费支出。

其他支出(399)300,000元,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60,000元,原因是取消了上年应用补助慈善协会的经费40,000元,对老年科教工作者协会的补助较上年增加了200,000万,故该项支出较上年共增加160,000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53,964.70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529,700.00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8524264.70元,其他支出300,000.00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上年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上年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5,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元(2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出国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加了1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5,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万元(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出国计划安排,需要的费用有所提高;公务接待费费20,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费用不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买计划,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科目只包含单位保留车辆产生的费用,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买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主要原因无本单位保留车辆,故不产生运行维护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35,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9,000元、邮电费15,000元、差旅费5,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5,000元、培训费6,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000元。较2018年增加10,000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部门新增加2位聘用制人员,故增加了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文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为必须解释的专业名词,其他专业名词解释可由部门根据业务内容等自行选择。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附件:2019下达科技局预算批复报表.pdf


                                                                                                                     杨凌示范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