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好示范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督促项目实施,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绩效,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根据《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将对2018年立项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好本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2018年立项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大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和合同书的要求,主要检查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达到的技术、经济、质量指标情况、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等。
三、检查方式及流程
(一)各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杨凌示范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表》,实施情况总结、附项目合同书及合作协议复印件、支撑项目实施情况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如证书、检验检测报告、鉴定证书、论文、专利等),并按此顺序简装,一式二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word版本)于2018年8月16日前报送至示范区科学技术局。
(二)示范区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召开会议,集中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PPT汇报5分钟)、提问质询。根据项目实施总体情况,经讨论评议形成专家组意见。
(三)对擅自变更项目合同内容、项目实施未按进度完成、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如实填报项目检查材料的,科技创新局将中止或撤销项目实施,依法追缴已拨付的项目资金。
四、联系方式
示范区政务大厦438室
联系人:刘 青 87065753 120034613@qq.com
李 琪 87031704 517334781@qq.com
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2019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