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技先办发〔2018〕1号)精神,为做好示范区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时间
认定办公室集中受理各设区市科技局牵头推荐的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月31日。申报企业需在3月29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示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申报程序
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申报。
(一)纸质申报
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纸质资料报送要求准备资料。附件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资料封面按照申请表首页制作,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所有材料胶状成册。
2018年申报企业需提供企业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附注)及企业2017年度技术先进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总收入的比例情况说明表(参考格式见附件2)。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其中一份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收入情况说明原件。
(二)网络申报
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技先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注册信息受理通过后,企业在技先平台填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审)申请表》并上传证明材料,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3),企业完成申请书在线填报和附件上传后方可提交,否则视为网络申报不合格,不能参与评审认定。
(三)材料报送
企业在申报截止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示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注:因“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 3月20日后开通,企业可先通过下载附件1中的电子申报表填写申报纸质资料,网络开通后再提交网络申请。
四、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联系人:
杨凌示范区: 李云 029-87036442
省科技厅: 刘小燕 许海晗 029-81884003 87292778
省财政厅: 杨柱辽 029-68936132
省国税局: 陈 蓉 029-87695180
省地税局: 王 璐 029-87636384
省商务厅: 赵建明 029-63913926
省发改委: 吴华丽 029-63913156
附件: 1.《陕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2.2017年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情况说明表.doc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网络上传资料要求.doc
1.《陕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杨凌示范区科技局
2018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