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激励全省专利权人更好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功能,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力我省加快实现追赶超越,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始2017年度陕西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要求
本省境内的单位拥有的中国专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省专利奖:
(一)2017年6月30日之前被授予专利权(以授权公告日为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发明技术水平高,近年来在本省实施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专利权属明确,无法律纠纷;
(四)未曾获得过省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五)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项目。优先申报和推荐通过专利运用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项目;同时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项目。
二、奖项设立
省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3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
三、评审程序
省知识产权局对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分类,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省知识产权局将拟奖励项目在陕西省知识产权网予以公示。
公示结束后,省知识产权局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专利权人颁发证书和奖金。对获省专利奖的项目,将择优推荐申报中国专利奖。
四、申报时间及其他
请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须报纸件一式三份,电子件一份,项目照片二张,照片以A4格式彩色打印或将彩色照片粘贴,与申报书一起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类项目应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批件、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专利权人应在申报书中附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GMP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获得新药证书的须提供新药证书复印件;生物制品项目应有《新生物制品证书》或生产许可证。
七、联系方式
杨凌示范区
联系人:李 妍
电 话:87036942
邮 箱:315237930@qq.com
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马淑阳
电 话:(029)63916862
邮 箱:sxzlglc@126.com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