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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示范区科技局编制了《示范区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科技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科技局领导及分工情况;科技局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公开文件

  主要包括:科技局制定的规章;以科技局或科技局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中省政策

  主要包括:国家、陕西省科技相关法律法规等。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科技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科技局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技术创业

  主要包括:技术创业团队相关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科技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科技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2、 公开形式

  科技局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科技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http://kjj.yangling.gov.cn/index.htm。

  科技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科技局信息;

  (2)科技局还设有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科技局信息。

  (3)科技局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5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公共查阅点档案馆查阅。

  3、公开时限

  科技局主动公开的科技局信息,自科技局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科技局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内容

  除科技局主动公开的科技局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科技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科技局信息。

  2、受理机构

  科技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科技局提出的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

  3、提出申请

  向科技局申请获取科技局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科技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科技局受理书面提交的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科技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在科技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科技局提交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网址http://kjj.yangling.gov.cn/index.htm。

  (3)科技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1)科技局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科技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科技局办公室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科技局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4)科技局办公室办理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科技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名称:示范区科技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438室

  邮政编码:712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87036825  传 真:029-87036825  

四、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科技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科技局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科技局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科技局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示范区科技局信息公开流程图.doc

示范区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