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发明人:
为促进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和有效运用,提升我省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科学化发展水平,自2014年6月开始申报我省2015年度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时间节点
(一)2013、2014年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的申请费和代理费;
(二)2014年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项目。2014年开始实用新型专利实行授权后资助,资助授权日期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的2014年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和代理费;
(三)授权发明专利年费。持续缴费至第6年以上的授权发明专利年费,最后缴费日期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以内;
(四)以上专利项目为未获得过省、市(区)、县(区)专利申请资助,不存在视为放弃、视为撤回情况,已按期交纳相关费用的专利项目。
(五)代理费为在我省注册的正规代理机构发生的专利代理费用,与申请费同时资助,不单独资助代理费。
二、申报资料
(一)《陕西省专利申请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申请资助专利申请费的,出据缴费票据复印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通知书的复印件;
(三)申请资助授权发明专利年费(持续缴费至第6年以上)的,需提供年费收费票据复印件,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的复印件;
(三)有代理的专利需提供企业专利代理委托书或专利代理委托协议和代理费票据复印件;
(四)申请资助资金的单位及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资助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应先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进行初审,申报地点为西安市高新管委会知识产权服务大厅;
地址:西安市锦业路都市之门B座二层科技大市场D2工位
联系人:张荣莉 联系电话:029-68518742
(二)各申请人也可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政务大厦438室,联系人:李妍,联系电话:87036825),由示范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省知识产权局;
(三)初审符合资助条件的专利申请由省知识产权局通过《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审核。网上审核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发放资助资金。
四、资助标准
(一)每件发明专利申请费和代理费的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元;未通过有资质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申请,只资助专利申请费;
(二)对持续缴费至第6年以上的授权发明专利给予一次性年费资助,每件专利不超过1200元;
(三)每件实用新型的资助总额不超过500元;
(四)以上三款中,每件专利的费用实际发生额高于当年资助标准的,按资助标准给予资助;费用实际发生额低于当年资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资助。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2014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