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依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104号)文件的要求,按照陕西省科技厅验收工作总体安排,现将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重点项目是指有经费支持,已签订《科技开发项目任务书》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本次验收的范围是:2012年及以前立项且未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依据
项目验收以火炬项目的《科技开发项目任务书》为基本依据,对验收项目的经费使用合规性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组织管理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组织杨凌火炬项目验收工作。
四、验收要求及程序
(一)验收要求
1. 2011年至2012年立项应验收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必须与火炬中心签订项目验收审批表。
2. 2011年至2012年立项项目到期不能验收的,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需写明不能验收原因,火炬中心可视情况终止项目实施。
3. 2011年以前逾期验收的项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需写明逾期验收原因,火炬中心可视情况给予验收。
4. 2012年立项需验收的重大项目(创新型产业集群、科技服务体系),由项目组织单位填写重大项目验收综合报告(详见附件1),组织子项目填写验收审批表,报科技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子项目中凡属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填写产业化类验收审批表(详见附件2);子项目中凡属服务平台项目,填写环境建设类验收审批表(详见附件3)。
(二)验收程序
1.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送工作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提交和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上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申报中心网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和科技管理部门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项目承担单位在线填写项目验收审批表,提交给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火炬中心,待火炬中心审核通过后,在线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打印验收审批表的正式文本,并在封面和审批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及财务章。其中重大项目的子项目填写项目验收审批表后提交给项目组织单位,由项目组织单位填写重大项目验收综合报告后统一提交给科技管理部门。
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在线填写专家信息,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详见附件1、2、3、4)和《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详见附件5)及相关材料,加盖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签章并提交火炬中心备案。火炬中心对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五、验收结论
(一)验收结论分为“合格”、“结题”、“不合格”三种。
合格:按期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各项任务,经费使用合理,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视为合格项目;
结题:项目因不可抗拒因素、或经过努力仍未攻克关键技术,致使项目无法实施;
不合格: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1.未按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达到预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擅自修改项目任务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4.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但未能解决和作出说明,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二)验收合格的项目,由科技部火炬中心发放火炬项目验收合格证书,并在火炬中心网站上公告验收合格、不合格及结题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清单。
(三)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六、相关要求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4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审批表在线填写,提交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将于2014年8月30日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
联系人:李琪 李明社
电 话:87031704 87035285
地 址:政务大厦438室
附件:
1《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环境建设类)
2《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产业化示范类)
3《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重大项目验收综合报告创新型产业集群)
4《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重大项目验收综合报告科技服务体系)
5《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
杨凌示范区科学技术局
2014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