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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专利创业富民工程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与就地产业化,支持创业群体依靠专利创业兴业,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省专利产业化工作实际,现组织申报2014年度陕西省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陕西省专利创业富民工程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递交2014年度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或2014年度专利创业富民工程项目预申报材料,通过预审的项目申报单位。

符合项目申报要求,补报的项目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项目

1.申报单位条件

(1)在陕西省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资金、技术及装备等基本条件。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领域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动态。

(4)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资信可靠,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2.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所含专利为申报项目的核心或关键技术,在申报时已获得专利权。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2)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专利权人应相一致;若为许可实施,应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在项目材料中说明。

(3)符合国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基础,处于产业化前的孵化期。属我省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集群的专利项目优先申报。

(4)项目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佳、有望形成产业规模。

(二)专利创业富民工程项目

1.申报单位条件

(1)在陕西省境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09年1月1日。

(2)申报企业管理规范,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较强,具备较好的成长性。

(3)创业团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专利创业业绩显著。

(4)涉农惠农专利创业项目,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及毕业后两年内注册企业创业人员,可优先推荐申报。

2.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所含专利在申报时已获得专利权,申报单位对所涉及专利有合法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专利权人应相一致;若为许可实施,应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项目总投资较小,准备工作充分,创业启动较快。

(3)项目已开发出专利产品,开始小批量生产,处于市场培育成长阶段,前景较好。

(4)创业项目吸收社会就业能力较强,对行业有一定带动作用,具备“小产品、大市场”的特点。

三、申报程序

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要求,今年两类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下申报同时进行。

1.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由申报单位在“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网上注册(用户名为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经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同意推荐后,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运行环境:IE8.0以上,或谷歌浏览器,无需安装客户端。)

2. 网下申报。网下申报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陕西省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陕西省专利专利创业富民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其他相关材料,于2013年8月23日之前报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政务大厦438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带电子版。

两类项目申报详见《省专利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http://xmk.sf.gov.cn)。

四、注意事项

1.同一项目不要多头申报。同一单位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

2.往年列入我省相关专利项目计划,尚未完成项目验收的单位,暂缓申报。

3.网上申报、网下申报材料须一致。

4.申报材料须附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029-88319795)对该项目核心专利(至少1项)所做的法律状态检索报告。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妍

电 话:029-87036825

                                                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