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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科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科协: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指示精神,发挥我省企业和企业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中的作用,省科协拟在2020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开展陕西省科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激发企业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活力,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一)活动时间

陕西省科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月拟定于2020年5月30日6月30日开展,各市区科协、企业科协开展活动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或推后,主要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前后开展。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企业科技创新竞赛或评优等活动并表彰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各市区科协、企业科协可联合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共同开展,通过技术评比、论文评选、成果竞赛等形式,引导广大企业科技工作者有效参与。

2.举办新产品发布和产品宣传活动。企业科协可针对企业年度重点产品举办新品发布会或产品宣传活动,介绍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展示企业最新科研成果和科技创新实力,将新产品新成果推向社会,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3.开展专家企业行活动。各市区科协、企业科协可邀请有关企业、高校知名专家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和所处行业特点,针对企业的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举办专场科技报告会,并邀请专家深入企业科研一线现场指导,实地解决企业科技工作者在科研生产上的技术难题

4.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各市区科协、企业科协可加强与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发挥我省的科教优势和区域优势,围绕相关主题联合组织开展高端学术交流活动。积极推动企业内部不同职能部门、不同工种、不同班组之间的合作,开展技术咨询、技术革新、论文交流、专利申请、调查研究等各类活动。

5.开展企业特色科普活动。各企业科协可结合企业自身发展和行业特点,充分利用企业科普资源,定期开放企业展厅,宣传企业文化,面向企业员工、城市公众、青少年、农民群众等开展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方面的科普活动。

三、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协推荐本地区活动,有关企业科协推荐本单位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各市区推荐活动的企业应建有企业科协,或积极参与科协工作并有意向成立科协组织。

2.各市区科协可推荐重点活动和特色活动,其中重点活动不超过2项;有关企业科协可推荐重点活动和特色活动,其中重点活动不超过1项。

3.各市区科协、有关企业科协要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域科普为重点申报活动。

4.请各申报单位将项目征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送至省科协企事业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组织动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科技创新活动月的重视和支持,广泛动员企业积极投入到科技创新活动月中来。通过活动充分调动企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安排好与年度其他工作的协调和衔接,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同频共振”效果。

(二)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和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终端的作用,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记者深入活动现场,对重点活动、特色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月情况展开宣传,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三)做好总结评估。科技创新活动月活动是科协系统集中服务科技工作者的重要载体。各设区市科协、有关企业科协要以科技工作者为本,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为一线科技工作者送温暖、办实事。活动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并于7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省科协企事业工作部。省科协拟对活动组织有力的单位进行表彰。


附件:1.陕西省科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月项目征集表.doc


       2.陕西省科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月项目统计表.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4月20日 

联 系 人:省科协企事业工作部  王  涵

联系电话:029-63917193

电子邮箱:410688364@qq.com

    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省政府大院省科协

企事业工作部

邮    编:710006


杨凌示范区科协

联系人:康静

联系电话:029-8703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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