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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券接券机构的通知

 


 

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关于征集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券接券机构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加快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按照《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杨管科发〔2020〕22号)精神,现公开征集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接券机构,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负责为示范区内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科技创新服务,接收并申请兑现创新券。接券机构主要从能够接收创新券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可以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中遴选,自愿申报。符合下列条件的示范区内的科技服务提供机构,均可申请成为创新券接券机构:

(一)示范区内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二)具有有效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

(三)经认定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研发平台;

(四)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评价等科技咨询业务的科技服务机构;

(五)在示范区注册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担保、保险、法律、财务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

示范区本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业资源共享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直接纳入接券服务机构名录,需填报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能够为区内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技术交易服务、科技咨询服务、融资担保服务等。

(二)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与提供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

(三)具有与提供服务项目相应的资质,能够提供与服务内容相一致的合法财务报销凭证。

三、申报材料

(一)《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券接券机构申请表》;

(二)申报单位或依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说明材料:包括:单位简介、可提供的创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配套能力及三个以上服务案例。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券接券机构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含电子版)于2020年8月28日前报送至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政务大厦438室)。

(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审定后面向社会发布备案的为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券接券机构名录。

(三)创新券接券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于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服务效果差、服务效率低的机构,取消服务资格。考核结果作为其申请或推荐承担各级科技项目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  妍

联系电话:87036942

邮箱:315237930@qq.com

附件: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券接券机构申请表

电子版附件: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券接券机构申请表.doc


                  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