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与深化我省民间社会组织对外交流,增进互动合作,汇聚共识、凝聚力量,省科协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内容。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要求,具体内容应为下列类别之一:
1.由省、市区科协和地方政府联合主办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大会(论坛);
2.由各省级学会、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等主办的海外技术与项目跨境路演,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3.由各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海智基地等主办的围绕海外智力引进、海智基地建设等开展培训或会议等活动;
4.由各省级学会、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海智基地等主办的国际性学术、科普、决策咨询活动,服务海外引才、技术和项目转移的数字平台建设活动,以及符合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宗旨的其他创新性工作。
(二)资助额度。申报单位应有配套资金支持,项目资助采取奖补性资金支持。资助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1-3万元。
(三)项目履行期限。一般应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二、申请资格
申请单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2.各设区市科协、杨凌示范区科协、韩城市科协;
3.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
4.各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5.国家级及省级海智基地;
6. 鼓励学会、市区科协、高校、企事业单位等联合申报。
三、申报评审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2.省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与资助金额。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
3.入选单位应按要求完成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资助;
4.签订资助合同后,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供发票或符合财务要求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相关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
1.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协,韩城市科协,各高校科协可以单独申报,也可联合学会、企事业科协、国家级及省级海智基地等共同申报。每个市区科协、高校科协限报 2项;
2.各省级学会、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级及省级海智基地、企事业科协限报 1项;
(二)经费使用要求
1.项目采取奖补性资金支持,且统一纳入省科协2022年度科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拨付和支出均应严格遵守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科协等相关管理规定;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资助项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资助经费应在项目申报书和资助合同列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
(三)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要求
1.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合作与联络部)负责对入选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入选项目执行单位在项目结束 30天内向省科协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等);
3.入选项目执行单位有义务配合开展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延伸审计等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资助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纸质版项目申报表2份(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递交或邮政EMS邮寄),电子版2份(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及word版
各1份,发至指定邮箱);
2.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
8月20日(以纸质材料送达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凯 何帅
联系电话:029-63917178 15002987358
电子邮箱:2715312017illqq.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省政府4号楼省科协学会学术部(邮政EMS)
杨凌示范区科协
联系人:康静
联系电话:029-87038861
联系地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438室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