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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社会发展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社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对产业链的创新驱动效能,提升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社会发展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陕科社函〔2023〕238号)精神,现就2023年社发领域“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和创新药物研究中心2个类别的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

社会发展领域“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组建条件详见《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网址https://kjt.shaanxi.gov.cn/zcwj/gfxwj/258695.html)。

(二)省级创新药物研究中心

1.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从事药物研究开发的企业,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拳头”药品单品种年销售额过2.5亿元,企业药品年销售收入过6亿),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科研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近5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或每年投入药物研究专项科研经费合计不低于500万元。

3.申报单位须具有突出的创新药物和转化研发能力,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近5年牵头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药物研究项目;在药物研发领域累计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10件以上或累计获得新药临床批件和新药证书不少于5件。

4.申报单位学术带头人和专业团队优势明显,人才队伍结构合理、配置科学。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5人,专职科研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重视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具备带动省内相关学科发展能力。

二、申报程序

1.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进行线上填报。申报单位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ywgl.sstrc.com)填报数据,填报完成后导出,签字、盖章提交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操作流程见附件1)

2.省级创新药物研究中心由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组织进行线下申报(申请模板见附件2)。

三、其他说明

1.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需统一为A4双面打印、胶装,一式六份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政务大厦43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307124790@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凌示范区:霍一 029-87038465

省科技厅:郑会娟 029-87294140

附件:

        陕西省创新药物研究中心申报书.doc

        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操作流程.docx


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