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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秦创原建设成果(产品)征集活动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秦创原建设成果(产品)征集活动》(秦创原办〔2024〕9号)的通知,为进一步充分展示推介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成果(产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产品供需对接,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升级扩能。现开展秦创原建设成果(产品)征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长期征集,首批从即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

二、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反映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成效的重大成果(产品)的实物、模型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全球(全国)首台(套)、性能领先和打破国外垄断的重大成果(产品)。

(二)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重大成果(产品)。

(三)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产品)。

(四)其他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产品)等。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成果(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聚焦我省重大产业发展方向。

2.核心技术突出,有完整的技术性评价。

3.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4.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二)以下成果(产品)不列入征集范围: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且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

3.涉及国家秘密的;

4.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5.完成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涉及虚假的。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填报秦创原建设成果(产品)信息表,将电子版发送至1018654259@qq.com邮箱,首批征集时限截至2025年1月24日,今后将常态化征集。

(二)征集遴选的优秀成果(产品),将纳入全省秦创原重大创新成果(产品)库,在全省秦创原建设展厅和各地科技展馆进行推介展示,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重要科技会展和项目路演对接活动,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附件:秦创原创新成果(产品)信息表

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联系人:

蒲    欢:029-87038465

省秦创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郭建军:17782852235

刘    畅:18049637267

贺童婕:13572273440


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