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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杨凌示范区科技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掌握杨凌示范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强化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决定对2024年立项的示范区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杨凌示范区科技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牵头单位日常运转情况;

2.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成效;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4.相关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

二、工作安排

本次示范区科技计划项目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 项目承担单位自查(3月18日-3月29日)。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对本单位承担的项目开展自查工作,并按要求撰写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抽查(3月30日-4月10日)。根据项目合同规定,示范区科技创新局按照《杨凌示范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负责对计划项目进行抽查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计划项目检查工作,认真配合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自查。

(二)及时整改。对自查中发现问题,制定具体整改举措,对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明确各阶段具体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分步推进实施,定期跟踪整改进度。

(三)按时报送。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检查内容以及存在问题、整改举措、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报告,于3月30日前报示范区科技创新局。

附件:杨凌示范区科技计划项目自查工作报告(模板)

联系人:邢 昊     电话:87018144


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