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全周期管理,全面核验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示范推广成效,根据《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杨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合作与理论研究类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合作与理论研究项目。
二、验收程序
(一)单位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验收申请表》、《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验收证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等验收资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受理审核。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验收申请及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
(三)会议评审。项目验收采用会议验收方式。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情况汇报(PPT 汇报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质询答疑、核查相关数据,综合各方意见后集体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网站(https://kjcxj.yangling.gov.cn/)下载《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验收证书》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模板。
(二)验收申请材料按照验收申请表、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验收证书单独装订,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438室。
(三)验收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6年7月20日。
联系人:谈娟 联系电话:19829395958
杨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