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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杨凌示范区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杨凌示范区科技计划管理,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近期将开展2024年示范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经示范区科技创新局批准立项并签订项目合同书的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方法

资助经费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项目,采取通讯验收的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将书面验收材料提交至示范区科技创新局,由科技创新局选聘3名或以上不同行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审核,判断其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是否完成、资助经费使用是否合理,验收专家分别出具签字的验收意见,报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审核后形成最终验收结论。

三、验收材料

(一)验收申请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书。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4.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5.成果有关的证明资料(专利、检测报告、论文、专著等)。

验收申请材料按照验收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不必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版(word版本)。

(二)验收证书

通讯验收项目填写验收证书有关信息,验收证书一式三份,不盖项目申报单位章。

四、有关要求

1.没有按期申请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终止合同、停止资助,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作出是否追回已拨付项目资金的决定。项目负责人及承担项目的企业3年内不得申报示范区各类科技项目。

2.验收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邢昊 029-87018144

附件:1.验收申请表(定).doc

2.验收证书(定).doc



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