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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发布《杨凌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信息公开总体情况等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7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及示范区决策部署,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完善政务公开审核发布流程,安排专人负责部门网站信息更新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部门职责、人员分工、服务承诺、目标任务等基本信息。二是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于2017年3月、6月,分别公开部门2017年度预算、2016年度决算,并对“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进行重点说明。三是主动公开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三)加强政民互动工作。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热线电话等多渠道,及时解答受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全年通过管委会网站受理网民留言8件,主要涉及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农科城卡建设应用,均及时办结答复,平均办理回复日期为3个工作日。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单位依托部门网站,主动公开部门政府信息138条。其中:工作动态84条,智慧城市14条,公开文件21条,焦点图片16条,预算决算2条,目标考核1条。

2017年,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次,按规定时限和流程办理答复,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2017年杨凌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杨管办发〔2017〕18号),我单位参与承担2项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公布“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广受审分离、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等高效审批模式;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开展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工作,及时公开抽查情况。

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全力配合示范区政务公开办等单位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编制完成《示范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配合组织开展外出考察学习,同时优化管委会网站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各类事项办事指南要素信息。

围绕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我单位持续推进管委会门户网站建设,建成网站微官网,适应移动互联访问需求;部署网站智能纠错系统,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按照全省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要求,优化调整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增强网站服务能力;坚持开展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全年开展季度检查4次,检查覆盖率为100%,开展政府网站普查、绩效评估工作2次,提升全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单位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行为,不存在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事件发生。

六、“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与公开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承担示范区“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待相比,仍然存在公开理念不到位、公开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主要表现为决策信息、结果信息公开不够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渠道不够广泛等。

围绕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单位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教育。加强干部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员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健全制度。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拓展渠道。加强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信息公开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