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发布《杨凌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6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及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条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全面推动政民互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部门网站信息更新工作,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完善配套制度。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在部门网站公开服务承诺、办事指南信息。二是在2016年3月、6月,分别公开2016年度部门预算和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对“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原因等进行重点说明。三是通过部门网站、管委会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部门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三)加强政民互动工作。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方式,及时受理和解答群众意见建议和解答群众问题。群众关心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农科城卡建设应用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单位依托部门网站,主动公开部门政府信息132条。其中:工作动态84条,智慧城市22条,公开文件15条,焦点图片8条,预算决算2条,目标考核1条。承担管委会门户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信息公开发布任务,2016年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00条。承担杨凌示范区政务微信日常维护管理工作,2016年全年公开信息1026条。
2016年,我单位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承担示范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六、“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与公开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承担“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
今后我单位将继续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加强对部门专职人员的培训,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普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知识,进一步增强全员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