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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坚持以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基础,以知识产权战略合作为引领,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产权优势企业,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资格

已经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 29490-2013)并且通过专业认证或省验收的企业可以自愿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已经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企业可以自愿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以下企业不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正处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培育期间的;已经自愿退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培育且不满3年的。

三、申报条件

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应当在陕西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优势。企业有完善明确的知识产权布局意识。知识产权拥有量多。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占比高。有效专利拥有量多。向国外申请知识产权数量多。

2.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优势。企业专利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大。鼓励知识产权实施、许可、转让、融资、作价入股等活动。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优势。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专职人员。知识产权经费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大。建立与关键产品创新动态同步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纠纷应对方案。管理层、研发人员及其他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率高。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

1.纸件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自愿申报,于8月20日之前向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政务大厦438室)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3),同时提交电子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多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验收证书复印件。

(4)企业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内容,本方案撰写质量占《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中加分项15分。同时提交电子件。

(5)支撑材料。《评价指标体系》中所有得分点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的编排顺序请参阅《企业提交纸件材料及网上申报注意事项》(附件4)。

企业如有伪造证明材料、虚报数据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网上申报。

初审通过的企业请及时登陆“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网址http://www.cneip.org.cn)“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专栏,点击“企业入口”,并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和申报。企业注册及填报须知请参阅附件4。未经初审的企业,请勿直接进行网上申报。

四、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认定及支持政策

对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评分达100分及以上的(含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拟确定为示范企业。对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评分达80分及以上的,拟确定为优势企业。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颁发牌匾。三年期满后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称号。

示范(优势)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以下项目:承担专利导航、专利预警、知识产权评议等项目;推荐申报中国专利奖和省专利奖;推荐免费参加有关展览及交流活动;推荐免费参加各类知识产权培训及人才培养;推荐进行媒体宣传等。

附件:1.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

2.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验收标准说明

3.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4.企业提交纸件材料及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杨凌示范区联系人:李  妍   87036942

省知识产权局联系人:  袁恽    029-63916861

1.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docx

3.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docx

2.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验收标准说明.docx

4.企业提交纸件材料及网上申报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