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各有关单位、各示范推广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管理,提升基地示范推广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杨凌以示范推广基地为核心平台推广模式的辐射带动作用,现面向各基地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经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示范推广基地。
二、评价内容
示范推广基地自身运行状况、基地首席专家履职情况、技术成果示范推广情况、农业科技培训开展情况、基地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情况等。
三、申报材料
1.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信息表
2.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情况统计表
3.当地农业部门出具的示范推广证明或其他材料
4.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年度总结
四、评价等级
本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示范推广基地将按照《杨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管理办法》给予最高20万元的示范推广能力提升项目支持;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基地,在下年度优先推荐承担国家、陕西省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类项目;评价为不合格的基地,限期整改,整改时间最长6个月,整改后仍不达标,经领导小组研究,取消该基地资格、退出基地管理序列。
五、截止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1.各推广基地简介应包括基地基本情况和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模式情况,基地全貌照片和带有“杨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标识的照片不小于2M,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推广统计证明材料由基地所在地区有关农业部门、农技推广部门出具并盖章有效;推广情况统计表中所填报数据务必真实准确。
3.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杨凌示范区农创成果汇207室。
联 系 人:马瑶
联系方式:029-87036420/18840393871(微信同号)
邮 箱:909428847@qq.com
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